運動雲

快訊/哈孝遠遭籃協嚴懲「禁止入場」 3年不得擔任球隊職務

▲▼台啤助理教練哈孝遠不滿判決衝進場抗議。(圖/籃協提供)

▲台啤助理教練哈孝遠不滿判決衝進場抗議並帶隊罷賽。(圖/籃協提供)

記者游郁香/綜合報導

針對4月5日彰化璞園柏力力對戰台灣啤酒的例行賽,台啤教練團出現不當言行並帶隊罷賽,中華籃協今(11)日公布紀律委員會決議,衝進場怒嗆裁判的助理教練哈孝遠遭禁賽3年,不得擔任球隊職務;其他兩位助理教練尚韋帆、林玠禾則因初犯被書面申誡。籃協強調,若再犯將加重處分。

以下為籃協聲明全文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有關「第22屆SBL超級籃球聯賽」114年4月5日下午3點,例行賽編號第87場 彰化璞園柏力力vs台灣啤酒賽事中,台灣啤酒籃球隊哈孝遠教練以及球團其他隊職員不當言行,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第13屆第18次紀律委員會決議:

一、依據「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職業聯盟、球隊暨球員、職員、經紀人與經紀公司懲處辦法」(下稱懲處辦法)第六條 球員、職員之懲處 第一項:「球員或職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本會紀律委員會,視其情節輕重,依照本會訂頒之懲處規定,處以申誡、罰款、禁賽、停權、禁止擔任本會、聯盟或球隊之職務或註銷球員註冊之處分」中第八款:「參加比賽時,態度傲慢不服從裁判或侮辱裁判者。」及第十款:「言行不檢有據可查者。」,決議自議決日起至117年4月7日止,三年期間禁止哈孝遠擔任本會、聯盟或球隊之職務的處分。並自即日起取消本屆賽事報名資格,禁止進入本賽事比賽場館。

二、助理教練尚韋帆、林玠禾,分別於賽事進行中,有不當言行、踹椅子等行為,確有違反懲處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第十款之情事,惟因屬初犯,決議予以書面申誡,爾後如再犯有類似情形,將送請紀律委員會加重處分。
三、如不服本處分,可向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關鍵字: SBL台灣啤酒哈孝遠籃協

分享給朋友:

熱門新聞

改寫德保拉本季最短先發 葉總感動:球員企圖心不一樣

梅賽斯7局被敲1安無失分 統一4比1打敗台鋼重回首位

最後一擊交給新秀李允傑 獵鷹主帥親解釋原因

格林推人才害巴特勒重摔?慢動作還原真相 球迷:別再說他骯髒

中職球場史上最快 大巨蛋累積人數突破百萬

味全狂敲14安、艾璞樂8局無失分 8比0完封兄弟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