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WSBL選秀會7月9日同天登場。(圖/翻攝自SBL官網)
記者游郁香/綜合報導
本年度SBL與WSBL超級籃球聯賽新人選秀會將於7月9日登場,當天上午進行選秀球員測試會、下午進行新人選秀會。中華籃協今日公布選秀辦法,即日起開放報名到6月30日下午5時止。
SBL與WSBL新人選秀會今年首度同天舉行,並首次舉辦WSBL選秀測試會,讓各球隊教練可以實地了解球員狀況。選秀辦法今日公告後開放報名至6月30日下午5時止,欲報名的球員可至籃協現場報名或採郵寄、EMAIL方式報名選秀,報名截止後,籃協將統一公告選秀名單。
SBL選秀資格須年滿19歲,曾註冊大專籃球聯賽之學生球員,須在今年8月31日前年滿21歲;WSBL報名年齡須年滿18歲,選秀辦法及報名表請至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官方網站下載http://www.basketball-tpe.org/。
參加選秀球員資格:
須年滿19歲,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曾參加HBL高中甲級籃球聯賽。
2.由SBL球隊教練具函推薦。(須附教練推薦函並簽章)
3.曾參加UBA大專聯賽累計達三年(含)以上之外籍學生
曾註冊大專籃球聯賽之學生,應於選秀年8月 31日(含)以前已年滿21歲始可報名
※未滿25 歲者均應報名選秀始可參加SBL比賽,已依各聯盟規定取得自由球員資格者及年滿 25 歲未參加過選秀之球員,即屬自由球員得由各球隊延攬
選秀會之辦理順序及方式:
1.選秀順序:依據上一屆 SBL 各隊例行賽名次,每一輪依序由最後一名球隊優先挑選球員一名,次由最後第二名球隊挑選一名,直至第一名球隊為止。
2.選秀方式:
(一)每隊在每一輪次僅可挑選一名球員,或在該輪次放棄挑選,放棄該輪次挑選的球隊則結束該年度選秀權利。(外籍生每隊限報名一位)
(二)每一輪次結束後,再進行下一輪次,餘類推。如在該輪次各隊全部放棄挑選,則該年度選秀活動結束。
(三)選秀活動結束後,參加本年度任一國內籃球聯盟(SBL、PLG、T1)選秀未獲選之球員均成為自由球員,得由各聯盟球隊延攬成為其球員並登錄在本屆報名名單內。
附則:
一、凡經選秀程序被挑選之球員,向該遴選球隊報到後,即可註冊為SBL球員,獲選球員須參加該球隊之活動至少 3 年之合約期滿為止(除經球員與球團合意終止契約或經球團釋出者外),才可成為自由球員,期滿後該遴選球隊享有優先議價續約權利。
二、經選秀程序被挑選之球員,除同時參加其他聯盟選秀獲選而仍在議約者之外,必須依該遴選球隊之規定辦理報到、參加訓練,如未依期報到或拒絕報到者,經球隊函報本會後,未來也不得參加SBL新人選秀。若該球員決定再參加SBL活動,仍必須向最初挑選的球隊報到,並參加該球隊之活動至最初選秀順序之年限約滿為止,才可成自由球員。
三、年度選秀被挑選之球員,若在合約有效日期內,經雙方球團協商同意,得以交易方式改變參加之球隊,雙方球隊必須檢附轉隊同意書暨選秀球員同意書報請本會核備後始得轉隊。
四、參加選秀之球隊,必須保障所遴選的新秀基本薪資,第一輪獲選球員每個月至少6萬元薪資合約保障、第二輪獲選球員每個月至少5萬元薪資合約保障、第三輪(含)以後獲選球員每個月至少4萬元薪資合約保障;凡曾獲選為FIBA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 (世界盃會內賽、亞洲盃會內賽、亞洲運動會12人名單,世界盃&亞洲盃資格賽同一階段兩場比賽均須登錄出賽)者年薪保障120萬元,未依保障薪資給付,該球員可向本會紀律委員會申訴,要求離開該球隊,成為自由球員。(如已簽訂新秀合約後入選當年度 FIBA 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者,須於賽事結束下個月起調整為年薪保障120萬元)
五、各球隊每年於SBL開賽前依規定期限內向本會辦理報名作業,球隊應將當年度選秀之球員辦理登記為SBL球員。經選秀之球員報到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該球隊之活動,違者將依照合約與本會聯盟、球隊暨球員管理辦法視情節輕重懲處。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聯盟選秀指引辦理,並由本會召開SBL球團會議決議後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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