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中心游泳池。(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路皓惟/綜合報導
台北市體育局今1日公布疫情警戒期間運動指引,自11月2日起各運動場館容留人數回歸場地使用規定,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或於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溼之場合得免戴口罩,停止運動後應即戴上口罩。
體育局強調,因應北市疫情變化,運動過程中如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泳池水質及自由餘氯含量等標準回歸「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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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運動場館業者仍應落實執行防疫措施,包括:實聯制、量測體溫、主動申報健康調查、場館出入口單一動線、管制點放酒精、維持社交距離、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發現身體不適者即時應變及通報等,民眾須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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