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棒工會理事長交接。(圖/記者楊舒帆攝)
記者胡冠辰/綜合報導
曾任職於職棒工會的郭姓前會務專員日前在社群發文,指稱自己今年1月因急性腸胃炎請病假、持續就醫並回報狀況,後續也補齊相關醫療證明,最終仍遭認定為曠職,並被以「無故曠職」為由解僱。
對此,工會方面接受《ETtoday運動雲》訪問時表示,現階段案件已進入勞動局調解程序,工會均有配合調查,對個案細節不便多作評論,但強調曾表達願意進行第2次調解,惟郭男當場拒絕。
郭男在貼文中表示,自己於3月23日上午到台北市勞動局參加勞資調解,對象為過去服務4年的職棒工會,調解事項則與自己遭以「無故曠職」為由解僱有關,但最終調解不成立。
郭男說法指出,整起事件起於1月初,當時他因急性腸胃炎身體不適,自1月5日起請病假休養,期間持續向主管與同事請假、回報病況並就醫。
他提及,自己在請假期間陸續接獲多次曠職通知,1月中旬回到辦公室上班後,曾接受主管約談,並依要求補交請假及醫療相關證明,但直到1月底才得知病假申請已遭駁回,最終於2月3日收到解僱通知。
郭男主張,自己在請假期間已有請假、就醫、持續回報並補正資料,不解為何最終仍被認定為曠職;他也認為,若雇主欲終止勞動關係,應依法律規定程序辦理,而非直接以「無故曠職」為由處理。
郭男並表示,自己向勞動局申請調解,主要訴求包括薪資及相關給付依法結清、若要終止勞動關係應依法處理,以及還原事件經過,避免職涯紀錄遭扭曲。
對於郭男貼文內容,工會受訪人向《ETtoday運動雲》表示,「很多部分大家資訊上是有落差的。」他指出,由於案件目前已進入勞動局調解程序,工會一直以來都配合勞動局調查,過程中相關法律顧問也都有參與。
工會受訪人接著說,調解過程並非十分順利,但工會方面曾主動提出願意再進行第2次調解;不過,依工會方面掌握情況,郭男當時拒絕進一步調解。工會目前的態度是尊重對方後續選擇,不論郭男接下來是循仲裁或司法途徑主張權利,工會都會配合處理。
至於郭男為何拒絕第2次調解,受訪人表示自己並未親自出席當天調解程序,而是由工會主任與會,會後再向他回報。
依工會轉述,調解官當時曾建議雙方可各自提出條件、回去再行思考;工會方面表示願意配合,但郭男當下認為不想再浪費時間,因此拒絕。不過,工會受訪人也說,郭男在調解庭中並未進一步說明後續將採取何種法律程序。
工會另強調,目前案件性質仍屬勞動局調解的行政程序,尚非司法程序;他表示,工會在制度與程序上均有一定規範,相關處理過程也都有律師參與,並與勞動局保持通報與回報,但基於雇主身分及保護當事人考量,現階段不宜就個案細節再做更多公開說明,以免對當事人造成額外傷害。
由於本案目前尚在後續程序可能展開的階段,雙方對請假程序、曠職認定及解僱合法性均存有認知差異,相關爭點是否成立,仍有待後續程序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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