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哈佛小子」林書豪在NBA爆紅,大陸體育用品企業爭相邀請他代言,但其中一家中國喬丹體育公司竟因此陷入侵權風波;美國籃球巨星麥可喬丹對該公司提出訴訟,指控該公司未經授權使用他的中文譯名。
麥可喬丹23日透過律師宣布,已經向大陸法院起訴中國喬丹體育公司涉嫌侵犯他的姓名權。而央視主持人芮成鋼率在微博上透露,喬丹體育甚至註冊了喬丹兩個孩子的中文譯名,「該公司正謀求上交所上市,因涉嫌商標/姓名侵權備受爭議,被指誤導中國消費者。法律面前,你說誰有理?」
據《中新網》報導,喬丹體育的主要文字商標由「喬丹」的中文字樣或「Qiaodan」拼音字樣所構成,而NIKE在大陸註冊的文字為麥可喬丹的音譯「Michael Jordan」。
喬丹體育在招股申報書披露,「Jordan」作為普通外國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與麥可喬丹不存在對應關係。2011年11月25日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布的公告顯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針對NIKE的Air Jordan品牌商標,喬丹體育方面表示,與該公司品牌差異度大、辨識度明顯,而且該公司「喬丹」系列商標在大陸註冊在先,NIKE的「Jordan」系列商標在大陸申請註冊均處於駁回複審狀態,不存在侵權的問題。
對於麥可喬丹宣布將起訴喬丹體育,該公司公關部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已經注意到相關事件,法務部門正在進行對接,其他情況暫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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