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鴻文。(圖/富邦悍將提供)
記者王真魚/台北報導
富邦悍將陳鴻文確定在今天(14日)行使自由球員,繼陳禹勳之後,本季第2位行使FA的球員。所屬經紀公司悍創表示,陳鴻文一直很感謝富邦球團的照顧,「就像陳禹勳所說,這是球員的權利,經過8年了,鴻文決定自己的權利。」
陳鴻文今年月薪50萬,行使FA的話,全額轉隊費補償是750萬;若選擇部分轉隊費加補償選手,轉隊費是450萬。經紀公司證實,已協助陳鴻文遞交自由球員權利行使意願書給悍將,球團也送交至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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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創代表陳德倫表示:「鴻文一直有說,其實對富邦相當感謝與照顧,很喜歡這裡環境,這是一支很好球隊,當然這是8年以來首度擁有自由球員資格,他也尊重這機制,決定行使,我們同時還是會跟富邦持續談約。」
在決定行使之前,傳出經紀公司已向其他球團探詢,陳德倫澄清:「我們是想等自由球員宣告之後再來後續動作,其實之前並不太了解,包括先前所說可能需要修業證明,當然這一點已經沒問題,我們會希望把這些都確定、具體了解之後,再來做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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