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姿吟/專題報導
今年4月21日,台中7歲黃姓男童學柔道被摔成重度昏迷,摔出了社會的注意度。
中華民國柔道總會第一時間於官方粉專發文指出「何姓教練未具有柔道總會核發的教練證照,」總會秘書長呂美儀也公開說明,「以現行的法規中,總會無權干涉坊間柔道館的開設事務,也難以介入過濾各道館教學人員的身分。對於此次無證教練自行『義務授課』所引發的憾事,導致外界對柔道運動的安全性產生疑慮,總會將從約束內部會員做起,並整理出安全道館名單,提供給民眾安心的選擇,以避免類似的憾事再度發生。」
似乎,發生這樣的悲劇,只與「教練個人」及「有無教練證」有關!
台中市柔道委員會總幹事蔡勝良在接受多家媒體採訪時強調,委員會依循場地租借辦法、無償提供場地給何教練推廣柔道,亦依照要求不得收費。
民眾旋即反問,「何姓教練沒有教練證,怎麼可以當開班授課?」質疑柔道總會與地方委員會,沒有仔細審核教授人員、沒有掌握整個道館的教學狀況。
「沒有教練證,怎麼可以當教練?」真的是這樣嗎?
對此事件,柔道圈內人對外噤聲,私下多議論紛紛。
若論柔道競技本身,何教練經台灣柔道協會認證6段實力,加上已有10多年教學經驗,也培養出不少優秀選手,圈內都知道,一般人黑帶初段就可以當助教,3段已經都在開班授課,更何況是6段。
一位從基層做起的國家隊教練阿和(化名),解釋實際現況,「事件發生之前,在台灣,從事體育運動教學,的確沒有規定必須具備教練證,除非是學校聘任的專任教練。」他想說明,問題的癥結不在「有無教練證」,責任的歸屬應該更審慎釐清,若以只抓戰犯不抓結構性共犯的態度應付柔道男童事件,難保不幸意外不會再發生。
事實上,從成人的健身、瑜伽到孩童的各種體適能活動,「運動」儼然已成為新國民運動,但若因此傷害身體,甚至危及性命,無疑是極其諷刺的事情。
因此,不管在休閒興趣或競技領域的「運動」,都需要針對教練人員進行完整的培訓與考核,透過完善的監督、落實教練培訓與管理機制,讓喜愛運動的消費者都能夠擁有非常安心的訓練環境。
摔出這麼大的問題 大家以為主管機關會更積極
台中柔道男童被摔出了這麼大的問題,大家以為主管機關應該會更積極。教育部體育署,有沒有立即因應,作出任何內部檢討呢?
▲針對7歲男童遭柔道教練重摔,人本基金會開記者會控訴教育部體育署長期漠視暴力。(圖/記者屠惠剛攝)
事件發生不到兩天,新聞已經沸沸揚揚,體育署卻遲至4月28日才發公文到各縣市政府,「為避免類似臺中市學習柔道,黃姓孩童意外事件憾事的發生,請加強督導轄下體育團體辦理的推廣活動,強化教育宣導運動安全意識與觀念。」藍營立委萬美玲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時,怒飆體育署,事情發生一個星期才去文,公文內容不痛不癢、不著邊際,完全沒有具體作為。
一位綠營的國會助理小文(化名)表示,不幸已經發生,當事件經過一整個星期,主管機關發出去的公文還僅止於宣導、只是一個提醒,誰能接受這種任事態度?
催生教練證照與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 把關消費者生命安全
4月29日,在朝野立委要求下,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與當時的體育署署長張少熙才承諾,一個月內建立教練證照查詢系統,並針對道館聘請教練訂立更明確規範,同時研議建立不適任教練通報系統。
即便,為時已晚,但此事件的發生,源自於台灣體育運動領域的體制不健全、管理不落實、教練品質良莠不齊,為免日後再造成消費者生命安全的損失,相關管理辦法逐步催生。
【 7歲男童喪名的衝擊】
【 悲劇這樣發生 】
【 世界各國這樣防範 】
【 台灣怎麼變得更好 】
【 學習柔道 自保必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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