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與Jim Small 。(圖/記者劉峻誠攝)
記者劉峻誠/台北報導
中職8日與大聯盟簽署球員協定,未來中職球員想要赴美挑戰大聯盟有了制度化的規定,美國職棒大聯盟 Jim Small國際事業部資深副總裁表示,這代表大聯盟對中職技術的重視。
Jim Small說:「這份協定內容與日職、韓職類似,再度證明大聯盟對中職技術的高度重視。」
過去台灣球員要赴美發展,大多都是畢業後直接與美職簽約,不過未來可以先在中職發展,打了3年後,取得旅外自由球員資格,並獲得大聯盟隊伍肯定後再赴美。
Jim Small表示:「過去大聯盟受到台灣很多幫助,包括10年之前的王建民,還有接下來在台灣舉辦的活動、比賽,都獲得台灣球迷支持。」
協議簽署完成後,Jim Small說:「這對中職、美職以及球員來說都是個管道,讓想到美國追求夢想的球員更有機會。」
大聯盟、中職職業棒球員轉隊協議摘要有以下13項目:
1、身份照會
2、適用本協定轉隊機制之球員
3、轉隊通知管道
4、轉隊申請期間及必備文件
5、轉隊球員與MLB球團談約期間
6、簽訂契約之報告
7、轉隊費(入札金)
8、轉隊費支付之期限
9、毋庸支付轉隊費之情況
10、談約期間未達成協議之球員再次申請轉隊之限制
11、不當行為之禁止
12、不當行為之懲罰及通知
13、適用法規
14、協議有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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