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台新戰神前戰神洛夫頓在懲處期間遭註銷,沒進賽也沒繳罰款就回美國。(圖/TPBL提供)
記者蔡厚瑄/綜合報導
台新戰神洋將洛夫頓21日與新竹攻城獅之戰,因不滿判決而情緒爆走,甚至在場上憤而比出中指,被連吹2次技術犯規遭驅逐出場,還遭聯盟禁賽2場、罰款5萬,然而他隨後在社群發出多則動態暗示離隊,相隔3天後戰神也對外宣布已跟他達成離隊協議,但他沒禁賽也沒繳罰款就走人,引發外界疑義,TPBL聯盟在今天針對台北台新戰神隊洋將洛夫頓遭到聯盟禁賽與罰款後,隨即離隊並遭到註銷狀況進行說明。
針對洛夫頓在懲處期間遭註銷,聯盟坦言規章中未針對「球員於紀律懲處期間遭球團註銷」之情境,訂有明確之配套處理方式,此為制度上之疏漏,聯盟予以說明並將納入後續修正方向。
此外,對於戰神在註銷洛夫頓後,未即補足第四名外籍球員,已不符外籍球員註冊規範,聯盟也將處以每日3000元的行政管理罰鍰,直至第四名外籍球員完成註冊。
TPBL聯盟全文說明全文─
針對近日戰神球團外籍球員註冊/註銷狀況及相關討論,聯盟特此說明如下:
一、關於洛夫頓個人懲處之適用原則
洛夫頓於仍具聯盟註冊身分期間,因不當行為經聯盟紀律程序處以新台幣五萬元罰款及禁賽兩場。
聯盟重申,上述懲處係針對球員個人行為所為之紀律處分,其適用對象為球員本人。
二、關於球員於懲處期間遭註銷之制度說明
經聯盟檢視現行規章,確認規章已明訂球員註冊與登錄之基本原則,惟未針對「球員於紀律懲處期間遭球團註銷」之情境,訂有明確之配套處理方式,此為制度上之疏漏,聯盟予以說明並將納入後續修正方向。
三、關於戰神球團未符外籍球員註冊規範之行政處置
依聯盟現行規章規定,各球團須維持四名外籍球員之註冊。
經技術委員會討論,確認戰神球團於註銷洛夫頓後,未即補足第四名外籍球員,已不符外籍球員註冊規範。
為維持制度一致性與競賽公平性,技術委員會決議:自戰神球團未符合外籍球員註冊規範之當日起,於完成補足第四名外籍球員註冊前,按日處以新台幣三千元之行政管理罰鍰。
四、後續作為
聯盟將於賽季結束後,全面檢討並修訂相關規章,補強球員懲處期間之註冊異動、名單影響及相應處理機制,以確保制度明確性與執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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