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泰安。(圖/記者楊舒帆攝)
記者楊舒帆/台南報導
中職「228洋將條款」近日再度成為話題焦點。由於中職規定,原球隊在2月28日前仍握有洋將的優先議約權,台鋼雄鷹總教練洪一中日前在開訓致詞時脫口提到有意網羅布坎南,引發外界熱議,也讓該條款的實務運作與存廢問題再度被討論。
依中職規章第17章第96條明文規定:「外籍球員於同一年度不得轉隊,年度合約期滿或中途解約者,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擁有優先議約權。」在悍將尚未發放「離隊同意書」的情況下,若其他球團私下接觸簽約,恐涉及違反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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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統一獅領隊蘇泰安表示,規定本身可以討論,但在制度尚未修改前,各球團仍應遵循現行規範。他說:「我個人是覺得,這個部分都可以討論,但畢竟現在就是規定在那裡,大家還是要遵循聯盟的規定。」
蘇泰安也分享過往獅隊的實務經驗,指出「228條款」其實仍有合規的解套方式。他透露,過去有球團在228期限內詢問獅隊是否續約特定洋將,當時球隊評估後,便提前發放離隊同意書,「這也是另一種解228的方式,只要照正常程序來就好。」
他強調,關鍵在於事前溝通與程序正當性,「要先打過招呼,對方也要我們簽同意書。我印象中我們曾經簽過兩位,球團並不會故意不給同意書,走正當程序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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