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與球員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立勳/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今天與球員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其中過往在球員出場費與保險方面,也都是外界關注議題,如今也都明訂在契約之中。
球員工會從2017年啟動「定義中華職棒大聯盟職業棒球選手之出賽責任義務」之團體協商議題,歷經與中職聯盟多年協商後終達成共識,今天中職與球員工會簽訂團體協商協約,效期為3年,期滿前3個月,由雙方互派代表會商協議續約或另訂新約,適用規定包括國家隊國際賽事、聯盟國際賽事及球團國際賽。
由中華職棒主導「組訓賽」國家隊正式比賽,球員出場費每場為3萬元、官辦熱身賽(聯盟承辦)每場1萬5千元,自辦熱身賽或練習賽(販售門票)每場1萬5千元、自辦熱身賽或練習賽(無販售門票,僅進行電視轉播)每場1萬元、自辦熱身賽或練習賽(無販售門票且無電視轉播)沒有出場費,而中職邀請參與國際賽事每場2萬元、熱身賽或練習賽(販售門票)每場1萬5千元、熱身賽或練習賽(無販售門票,僅進行電視轉播)每場1萬元、熱身賽或練習賽(無販售門票且無電視轉播)則是沒有出場費。
協約中規定,中職應在賽事開始前4個月通知球員工會,針對參賽條件進行協商,條約內容可以再修改,至於保險部分,身故保險金1600萬、每次實支實付醫療保險金限額70萬、暫時失能保險按約定月薪100%全額給付,最高每月70 萬元,最低每月20萬元,給付期間分為兩種,單數年合約最長給付12個月,複數年合約最長給付24 個月,另外,海外突發疾病健康保險、海外救援費用都是100萬元。
此外,選手若依照中職聯盟安排前往國外,或球團所在地以外之地區接受訓練及參加比賽時,中職應負擔全部交通費及膳宿費用,細節還規定選手均住單人房,還有每名選手均可申請報到交通補助費及離隊交通補助費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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