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雲

中職/限簽2人FA不包括原球團 刪除條文後的滾動式解釋

▲統一獅總冠軍遊行,前往天后宮參拜還願。(圖/記者林敬旻攝)

▲統一獅。(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中職在自由球員「人數限制」條文規定,任何球團不能簽超過2人,中職19日解釋是不包括原球團。依最初制定自由球員制度的人士解釋,這是中職刪除原有的自由球員規章,超過12月31日之後變成自由契約球員的規定,造成規章上的不完整。

在中職最早原有的自由球員規章定,分成12月31日談定的話,要付全額轉隊費年薪250%,但隔年1月1日起才簽約,全額轉隊費降到年薪的125%。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並且規定「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但未於該年度12月31日前與任何球團締結契約者,成為目由契約球員,會長應於次年度開始一週內公布該名單。」

在林智勝與鄭達鴻2015年行使自由球員成功轉隊之後,洐生出許多問題,隔年2016年中職聯盟修改自由球員規章,不再有12月31日前後不同轉隊費限制,一律規定是年薪的125%,也因此刪除1月1日起變成自由契約球員的規定。

修改後的自由球員版本,仍維持「人數限制」規定,「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以下者,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造契約。」

若依最早的自由球員版本,在12月31日之前限制各球團包括原球團最多只能簽2人,隔年1月1日起就是自由契約球員,便可以不受簽約人數限制。

但中職刪除了「自由契約球員」的規定,未在人數限制的規定上同步連動修改,今年出現一隊有3人技術性FA的狀況,聯盟緊急解釋「任何球團」不包括原球團,但規章上的「任何球團」應該還是包括原球團,只是中職聯盟做了滾動解釋。

關鍵字: 中華職棒

分享給朋友:

熱門新聞

WBC資格賽調度「燒腦」 王建民受寵若驚:栗山竟然知道我

王齊麟送摯愛阿公最後一程  「現在您能陪我到處比賽了!」

換到溫班亞瑪球衣拿去賣!成交價240萬 小球迷爸爸後悔了

林威助「善解人意」 前富邦日籍教練看12強中華隊嚇一跳

快訊/萬波中正、清宮幸太郎輪番開轟 火腿8比0完封兄弟

費城MVP恩比德恐被迫「醫療退休」 去年才簽63億合約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