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想家董事長張承中(左)針對李學林事件做出回應。(圖/資料照)
記者杜奕君/台北報導
ABL寶島夢想家名將李學林,16日在個人社群大動作發文控訴球團長達6個月對他處以「留職停薪」的未支薪狀況,也讓夢想家上午緊急發出4點聲明澄清,球團董事長張承中強調,「李學林先前就因為不合理行為遭到球隊懲處,車禍受傷也並未向管理層說明請假,球隊不能讓他這樣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2018年風光加盟夢想家,身為台灣籃壇「黃金世代」一員的李學林,今日在與球隊約滿後大動作發文,控訴球隊在他車禍受傷後,就對他處以留職停薪,並長達半年時間都未能領到薪水。
李學林甚至強調,「我回來只是為了我們這片土地的籃球,我獨自和家人在彰化面對等著合約的結束,這似乎不是我攜家帶眷來彰化的初衷。」
但此嚴厲指控,夢想家球團稍早也發出正式聲明,並針對李學林效力期間的「4大不恰當行為」一一列出。
夢想家董事長張承中表示,「李學林去年就已經有不恰當的行徑,已經被球團懲處過,我也和他肯談過,希望不要再出現類似行為。但去年12月李學林表示車禍受傷,但從未親自向教練或管理層說明,就自行脫離球隊。」
張承中舉例,「就算是學生要請病假,也應該跟老師說明自身狀況,老師才有准假與否的依據,從頭到尾李學林都未向我或管理層的任何人說明,將近1個半月時間都未出現在球隊,這應該並非球員適當的行為,而是應該主動向球隊說明請假原因。」
「夢想家球團對於受傷球員都有一定的照料,這點包括田壘、陳孝榮、陳昱翰等人受傷期間,球隊應有的照顧與協助也都有持續進行。」
張承中透露,「但球隊決定2月初向李學林提出留職停薪處分,隔日李學林就回到球隊報到,但自2月至今仍然沒有向管理層做出任何說明,球隊不能這樣說來就來,說走就走,因此才做出如此處置。」
▲李學林透露長達半年時間未領到薪水。(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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