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偵源/採訪報導
▲屏中並未晉級103學年度HBL男子複賽。(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洪偵源攝)
屏東高中籃球隊教練楊旭弘日前發生酒駕毆警事件,校方今天(22日)召開會議,決議計1大過處分,暫不影響教練資格。
教練:酒駕無動手
楊旭弘表示,自己酒駕行為不可取,但無媒體報導指拒警攔查、衝撞員警機車逃逸的行為,也無新聞所指毆警,現在接受學校懲處結果,並保持緘默,靜待司法調查。
楊旭弘指出,當時警用摩托車從他左後方出現,並無攔檢動作,而他回宿舍時,被警察上前逮捕的動作嚇到,而有掙脫動作,並無動手或推擠。
屏中:記1大過
校方指出,經中午開會決議後,楊旭弘酒駕事實確定,計大過1支,但7月任用期滿續用與否還有待考核,目前教練資格暫不受影響。
屏中校方提到,楊旭弘在球隊教練工作上表現獲肯定,HBL打出佳績,卻發生此狀況,已經對校譽構成傷害。
至於毆警部份,校方指出,已看過現場畫面錄影,確信楊旭弘並無毆警行為,為被警方逮捕受驚嚇掙脫動作,已向轄區派出所反應,且楊旭弘在應訊態度良好,所方在傷害部份會撤告。
不過酒駕與警方衝突部份的公共危險罪與妨礙公務,屬公訴部份無法撤銷,校方指出,若楊旭弘任期內被起訴且判決確定,工作能否保留就是未知數。
高中體總:教練資格不受影響
高中體總秘書長洪瑞萌表示,HBL所列管理規章辦法,對球員、教練以及團隊人員的規範,只限於訓練與比賽,楊旭弘事件屬於場外部份,若學校保持他的教練資格,高中體總也予以承認。
洪瑞萌說,高中體重尊重校方決定,也相信學校會盡快做出處理,畢竟事情頗為嚴重,「相信學校會依法處理。」
洪瑞萌也提到,若在比賽期間發生此事,高中體總在司法判決確定前,僅能口頭告誡,需等到判決定讞後再研議懲處辦法。
警方:承辦員警未提告
屏東警分局表示,此案由轄區內的民生派出所處理,據承辦員警報告,當時同仁執行酒駕攔檢被衝撞,一路追趕至宿舍將其攔下,當事人不願配合,而有拉扯行為,分局也提到,受傷害員警並未提告。
至於酒駕屬公共危險罪,以及過程中的反抗行為,已構成妨礙公務,皆屬公訴罪,得送檢調處理,判決結果得等候檢方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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