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錦輝。(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針對美國大聯盟回函確認道奇隊已簽下曹錦輝,中華職棒今天(14日)發表聲明,大聯盟規章規定只要有意圖、同意要打假球,即構成被宣判終身禁賽,無法理解大聯盟為何同意登錄一名已被台灣司法宣告具有放水意圖的選手。
針對道奇隊與曹錦輝簽約,中職日前接到大聯盟身分照會之後,立即行文給大聯盟,12日再度發函給大聯盟,確認曹錦輝有無跟道奇隊簽約,今天接到大聯盟的回函。
▲曹錦輝。(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中職發表聲明如下:「本聯盟於台北時間12月29日收到大聯盟(MLB)官方的身分照會,要求確認曹錦輝選手與中華職棒球隊的合約關係。本聯盟隨即於12月30日回覆大聯盟官方,曹錦輝與中職球隊沒有合約關係同時已被中職永不錄用,並詳實說明曹錦輝雖然在2009年的假球事件中獲不起訴,但不起訴書明載他意圖放水的事實。
本聯盟基於棒球是一項真誠的運動,必須對所有球員及從業人員採取高道德標準的立場,於2009年宣告曹錦輝投手永不錄用,希望杜絕有意以身試法球員的僥倖之心,塑立職業運動清新健康的形象,並提醒大聯盟,曹錦輝選手明確且嚴重違反運動道德的事實。
根據美國職棒大聯盟規章第21條,「任何球員只要有意圖、同意要打假球,或沒有向MLB通報被人要求放水的訊息,都是可以構成被宣判終身禁賽的理由。」由此可見,世界各國職業運動組織無不對假球問題設法積極防範,也有共識對於球員違反該有之工作道德與運動家精神時,必須採取嚴格標準。
本聯盟期望能與各職業運動組織共同努力,打造棒球清新、公平的比賽環境,實無法理解大聯盟為何同意登錄一名已被台灣司法宣告具有放水意圖的選手。」
▲曹錦輝。(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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