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華視轉播中職是違約?中職與博斯的轉播合約,規定博斯不能再授權或轉賣權利給第3者,也就是說,博斯授權華視轉播中職是違反合約規定。中職26日召開領隊會議,義大犀牛領隊謝秉育將在會中提出此條合約,要求聯盟解釋,並在合約中明訂轉播單位要轉播哪一場比賽,必須跟中職聯盟協調。
▲義大領隊謝秉育。(圖/義大球團提供)
博斯從4月20起與華視合作,每周日轉播一場中職的賽事,由於前4周都無轉播義大賽事,引起義大抗議,原本上周協調後要轉播義大與桃猿的比賽,但最後還是改回轉播統一獅與中信兄弟的比賽,本周改在周六轉播,仍轉播統一獅與中信兄弟,連同本周轉播的賽事,都無義大犀牛的比賽。
中職今日召開領隊會議,討論與博斯之間的轉播合約,義大犀牛領隊謝秉育研究合約後,發現合約中第12條規定,聯盟授權給博斯轉播比賽,但被授權方也就是博斯,無權再把權利授權給第3者,若以此條約,博斯無權授權給華視轉播中職,華視轉播中職是違反合約規定。
謝秉育表示,聯盟與MPS所簽合約中規定,MPS轉賣中職轉播權給第3者,第3者必須要跟中職再簽約,也就是博斯另要跟聯盟簽約,聯盟與博斯的合約中規定不能再轉售出去,唯有MPS轉賣中職轉播權給華視,華視再跟中職簽約,否則目前華視轉播中職是違法。
此外,博斯今年轉播中職240場比賽,合約中只明訂博斯在2地開打時,可以自行挑選要轉播的比賽,但博斯明年只轉播120場,明年合約中則規定,若遇2地開打之日時,要轉播的比賽必須跟中職再協調。
謝秉育表示,將在領隊會議中要求聯盟解釋博斯授權華視轉轉比賽的合約爭議,並將明年合約規定,若遇2地開打之日時,要轉播的比賽必須跟中職再協調的條文,增加到今年的合約條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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