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泳將孫楊。(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路皓惟/綜合報導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針對中國泳將孫楊的第2次聽證會做出裁決,原定判處的8年禁賽減至4年3個月,從2020年2月28日起開始計算,代表孫楊無緣參加今年東京奧運。
孫楊3年前因為拒絕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飛行藥檢,因暴力拒檢將被懲處,2019年3月以WADA程序不符為由而上訴國際仲裁法庭,2020年2月結果出爐卻判孫楊8年禁賽,等同提前結束選手生涯,之後孫楊持續上訴,CAS也撤銷他的禁賽裁決,決定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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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針對孫楊一案進行的第二次聽證,持續3天的聽證會,在不公開的方式下進行,而聽證會結束後,CAS沒有任何公開的信息,只公布裁決最終結果,將8年禁賽期減至4月3個月。
CAS第二次聽證會的仲裁小組認為,孫楊在2018年9月的行為是「粗魯的」,破壞了血液樣本,導致藥檢未能順利完成,違反國際游泳聯合總會的相關規定,而依照規定辦法,孫楊該行為將被處以4年禁賽。
雖然孫楊禁賽減刑近一半時間,但孫楊還是無法參加東京奧運,29歲的他是過去兩度參加奧運,分別於2012倫敦奧運拿下400公尺和1500公尺自由式金牌,2016里約奧運則是200公尺自由式金牌,奧運累計3金2銀和1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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