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獅總冠軍遊行。(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歐建智/綜合報導
中職在24日修正解釋自由球員簽約人數規定,任何球團是包括原球團,擔心若不包括原球團,沒有行使自由球員的球隊只能簽2人,會讓球隊戰力失衡,但仔細推敲,任何球團包括原球團的解釋,才會造成戰力失衡。
中職認為,若依19日不包括原球團的解釋,原球團不僅可以簽回已行使FA的自己球隊球員,還可以再簽2位他隊的自由球員,統一獅有3人行使FA,若回簽3人再簽2位自由球員,就可以網羅5人,而樂天桃猿沒有人行使FA,最多只能簽他隊的2人。
聯盟認定19日解釋不符條文設立的「戰力均衡」精神的原意,造成戰力失衡,所以回到本來任何球團包括原球團的的解釋。
不過仔細研究聯盟的論點,自由球員簽約人數限制,任何球團不包括原球團在內,會讓戰力失衡,這種的說法有待討論。
有行使自由球員的球隊,代表有著失去球員的風險,如果有球員被他隊網羅,等於失去原有戰力,即使簽回自己球員,也只是維持既有戰力而已,再多簽他隊自由球員才是增加戰力。
沒有行使自由球員的球隊,球員都留在球隊中,戰力都保持了,跟有行使FA的球隊回簽自己球員並無不同,而且沒有失去球員的風險,再簽他隊自由球員是戰力補強。
任何球團包括原球團在內只能簽2位自由球員,有2位行使自由球員的球隊,只有不回簽球員或是有球員被簽走,最多也只能簽2人,最多回簽2人或是走了2人再簽2人,人數是一樣。而沒有行使自由球員的球隊,保留了戰力,卻可以再網羅2位他隊自由球員補強。
因此是「任何球團有包括原球團」,或是「任何球團不包括原球團」,那一個比較會造成戰力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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