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球場。(圖/記者劉峻誠攝)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Lamigo桃猿認養桃園棒球場,每年的權利金是30萬元,桃園市政府計畫提高權利金到每年300萬元,桃猿領隊劉玠廷表示,一切以市政府的發言為主,我們沒有評論。
桃猿在2010年與桃園簽下10年的OT委外經營合約,每年以30萬元權利金管理桃園國際棒球場,桃猿也在2011年正式搬到桃園擔任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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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桃猿把桃園棒球場經營的有聲有色,近幾年都是中職觀眾人數最多的球場,桃園市議員也多次在議會質詢,關心Lamigo桃猿認養球場的權利金。
桃園市市長鄭文燦在30日表示,已和Lamigo桃猿在4月進行協商,要把權利金提高10倍,每年權利金提高到300萬元,並且會有公益時段。
除了權利金300萬元之外,如果每一年收入超過3000萬元,還要再加收1%或1.5%,預計下半年完成合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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