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資料照/記者張克銘攝)
記者洪偵源/綜合報導
行政院8日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教育部體育署署長何卓飛表示,此次條例相較過去,屬於大幅修改,重點在於各界最注意的運動團體專章,設立仲裁機制解決糾紛。
行政院長林全在院會中提到,希望透過此次修法,健全運動組織運作,會要求教育部積極向立院與朝野各派溝通協調,獲取支持盡早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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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卓飛表示,國民體育法條文大修,是在財務透明、業務公開、組織開放、營運專業4大原則下做修訂,尤其在讓運動組織團體營運走向正常化,外界最關心的就是糾紛仲裁機制。
何卓飛說,這次修法影響各層面,包括政府人員、各協會、選手、裁判與教練,組織內必須有一定比例專業人士組成的單位,像是運動員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協助解決糾紛的單位。
此次大修條文,何卓飛說,送交到政院的草案,原本列入輔導考核的項目,全都直接列入體育專章內,除了體育署的國民體育法,立委黃國書以及時代力量,也有自己提案的體育相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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