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翔/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市議員何志偉主張娛樂性質高於路跑本身的活動,應該要課徵娛樂稅議題,目前是超級馬拉松跑者協會副理事長,也是路跑協會副理事長的郭豐州,近年主辦東吳超馬,和台灣各項超馬賽事推手,是台灣辦理路跑和馬拉松的行家,他認為,協會是社團法人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無需課稅,至於主題路跑應已繳營業稅,不需再加娛樂稅。
▲10位女主播三月橫越台灣馬拉松的50公里接力,是超馬跑者協會主辦。(圖/記者徐文彬攝)
郭豐州指出,徵稅要看比賽性質而定,像台北富邦馬拉松,是屬於城市行銷的一種,是全世界大都市路都非常盛行的方式,沒有徵稅的理由,路跑協會也只是受委辦,加上協會性質,根本沒有理由對協會課稅。
郭豐州近年重心放在推動超馬,除了年年辦的東吳超馬,去年有環台超馬,環台北市花博公園的48小時超馬,今年三月推動橫跨台灣超馬,並邀請10位女主播接力跑50公里,為漸涷人募款而跑;他表示,協會還要活動內容來募款做公益,即便是跑者的報名費,或是廠商的贊助,也都用到賽事本身,根本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至於以公司性質辦比賽的主題路跑,郭豐州認為,是可以徵稅,但有了營業稅,就不應再娛樂稅;不論主題路跑本質是娛樂高於路跑,能吸引數千名出外參加,就算不是真的跑完5公里,畢竟是在戶外活動,都是對路跑運動有利的多元發展。
郭豐州指出,如果還要論對人體健康,彩色路跑都使用食用粉末,比吃的油乾淨多了,不需要刻意放大檢視彩色路跑;不過他研判這類型主題路跑風潮很快就會過流行,但他以主流路跑和馬拉松的主事者,肯定主題路跑讓更多人走到戶外的功能。
▲甜蜜路跑的雪碧因裝扮受討論。(圖/記者陶本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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