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國家隊足球門將的蔡志彬,大學畢業後創業當老闆。(圖/記者張克銘攝)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教育部體育署「我是運動創業家」晉級決賽名單出爐! 晉級隊伍只要在決賽後2年內創業,即可獲得最高創業獎勵金100萬元。
運動創業123—1百萬創業金 2年內輔導創業 3年後營運回饋
體育署為鼓勵大專校院學生及業者,為運動服務產業注入活力與創意,提升產業發展,培植及輔導具潛力之創新創業團隊,舉辦第一屆「我是運動創業家-運動服務業創新創業競賽」,活動為期8個月,共分為競賽、創業跟營運3個階段,目前參賽團隊逐一過關斬將,晉級到最後關卡,學生組及公開組總計共有20組隊伍,爭奪決賽第1名佳績。
晉級決賽過程,將由業界先進組成顧問團,顧問團陣容堅強,由電信、運動行銷、運動場館、運動用品及創投等產業的高階領導人擔任達人業師,分別於學生組及公開組各認養1團隊,傾其所能傳授所長,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輔導團隊獲得最大進步。
▲蔡志彬空閒教導屏東基層足球。(圖/記者張克銘攝)
體育署提供「我是運動創業家」決賽總獎金89萬元!
「我是運動創業家」決賽預計於6月辦理,辦理方式將由團隊先提具完整營運計畫書進行書面審查後,再於簡報現場由評審委員進行投票,公開組第1名獎金20萬元,學生組第1名獎金10萬元,每組各取前3名及佳作,提供高達89萬元之總獎金,得獎團隊只要在決賽後2年內在臺設立新創事業單位,即可獲得最高50%設立開辦費、100萬創業金。後續體育署將辦理創業課程及持續追蹤營運情形,新創事業並於接受補助後3-7年內有盈餘者,需回饋「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創造良性循環,期藉由「我是運動創業家」活動讓學生及民眾創業的種子發芽,帶動臺灣整體運動產業的創新與進步。
「我是運動創業家」活動網站:http://sports.bestmotion.com/imsports/
▲蔡志彬(右)主辦飛盤國際賽。(圖/記者張克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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