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 執行長陳建州。(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游郁香/綜合報導
P. LEAGUE+ 今日公布PLG自由球員名單公布形式與公布時間辦法,參酌PLG前3賽季之賽程安排時間及聯盟方之作業時間,2023年度預計第一次公布自由球員時間為6月30日上午8點。
PLG在官方聲明中指出,各球團應於公布自由球員名單後始可接觸他隊自由球員。對於母隊之自由球員,各隊可接觸時間點為季後賽總冠軍賽結束隔日或合約到期日隔日(以期限較早之日期為準)。
聯盟公布之自由球員名單不包含球團選擇權/球員選擇權之球員,但球團應於球團/球員合約選擇權之期限屆至日前書面通知聯盟,球團/球員是否有行使該權利,若未告知則視為未行使權利,聯盟會將其放入更新後之自由球員名單。
另外,經母隊及球員雙方同意後,縱球員之合約到期日尚未屆至,因此尚未成為自由球員,但仍得於雙方合意且通知聯盟後,提前放入自由球員名單,他隊並得自由接觸該球員。
各球員與各球團新簽訂之合約期間,包含球團/球員選擇權之行使均不應超出各該年度之7月31日,球團/球員至遲應於7月30日前通知聯盟決定是否行使各該選擇權,而於本辦法實行前已簽訂之球員合約期間不受影響。若球團於聯盟公布自由球員名單前接觸他隊球員,則視為違反賽務章程58.4條惡性挖角之規範,依賽務章程58.4.2規範懲處。
而自2023-24球季起,台灣其他職業籃球聯盟所屬球隊之球員合約屆期或合法終止者,可取得本聯盟自由球員資格;其他職業籃球聯盟之適用範圍,每季得視情況,以賽務決策委員會決議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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