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齊。(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立勳/綜合報導
中華職棒 30 年球季昨日結束,各隊也自即日起正式啟動明年度的戰力布局及議定契約等工作,球員工會正式公告:「依今年7月26日理監事會所做決議,將109 年1月15日設為新年度薪資仲裁申請日,工會將自當日起,主動輔導尚未議定新年度薪資的會員申請薪資仲裁」。
持續為保護勞資權益努力
「用前年度表現來議定職業運動員新年度報酬,是職業運動產業追求運動員卓越表現的核心價值」,中職聯盟學習現代化,也應該反映在勞資關係與契約精神上,在安排選手參加春訓和熱身賽之前,必須先確定選手的新年度薪資,以免因意外造成勞資雙方的損失。
延續周思齊及陳子豪申請經驗
職棒 30 年球季前,由理事長周思齊及陳子豪分別向聯盟仲裁委員會提出薪資仲裁申請,並成功完成兩件判例。工會在過程中積極給予協助,並統整仲裁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與經紀公司及球員心得建議、再加上美日職棒模式及專業法律建議後,提交報告給聯盟仲裁委員會,其中針對申請期限、申請資格、仲裁程序仲裁效力、執行細節等面向,均提出建議草案及說明,期待聯盟與球團能夠參考應用,促成完善制度。
過去 30 年來,中職聯盟的「單方續約權合約」,讓選手長期處於勞資條件不對等的弱勢立場,但選手勇於創造判例、改善制度的作為,都是衝破高牆的重大力量,工會珍視每一次的機會與經驗,努力為會員爭取制度健全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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