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雲

發哥論球/誰造世界盃首個王朝

文/何長發

世界盃足球賽創賽邁入84年歷史中,上世紀30年代一支可怕的力量橫空出世,創造了第一個世界王朝,就是南美的烏拉圭隊,彪悍的球風、實效的踢法,烏拉圭給世界足壇帶來了新的震撼,加上1924年和1928年烏拉圭蟬聯了奧運會足球金牌,這個人口當時不到三百萬的小國家,在足球世界搶頭香,更在相隔20年後,1950年才重返世界盃舞臺,竟然兩次參賽,兩次都奪冠,創造了世界盃早期的最大奇蹟。

▲世界盃創辦會長雷米(左)把金杯頒給1930年首屆冠軍烏拉圭。(圖/FIFA文宣提供)

奧運會從1908年開始將足球列入正式競賽項目,在舉行五屆之後,世界盃足球賽才誕生,雖然它比奧運足球賽晚了22年,卻後來居上,反而比奧運會更吸引全世界人們的關注,令奧運會自嘆不如,足球世界盃變為今日全球最令人瘋狂的運動競賽。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上世紀20年代以後,很多歐美國家的足球發展已邁入職業化,當時奧運會只限業餘運動員參加,使很多優秀的職業足球員無法參與奧運比賽,奧運會再也不能為世界足球強國提供真正考驗的競賽機會,因此,當時的國際足總會長法國籍的雷米與其得力助手狄拉納,以堅持創辦由職業球員為主的世界盃,來提升足球境界的號召下,促成了首屆世界盃在1930年創賽。

世界盃確定要辦後,當時有五個國家提出申請,四個歐洲,烏拉圭是唯一的南美國家,他們仗著之前連獲1924及28年兩屆奧運足球金牌的聲勢,加上1930年適逢烏拉圭獨立百年大慶,提出負擔參賽國家的旅費和住宿優待下,輕易獲得首屆的主辦權。

今天雖然在世界盃歷史上,歐洲與南美分庭抗禮,但在首屆世界盃上,因為從歐洲前往舉辦地烏拉圭,當時交通還不發達,沒有飛機可搭,坐船橫越大西洋起碼要兩個星期以上,加上比賽期至少半個月,參加一個世界杯賽,前後需時一、二個月,對於很多靠足球吃飯的歐洲球員,損失難以彌補,本位主義使很多歐洲國家早期不願參加世界盃賽。

後來才勉強遊說歐洲四國法國、比利時、南斯拉夫及羅馬尼亞,加上美洲九國共13隊角逐首屆比賽,採直接自由報名參賽,先分四組循環預賽,法國勞倫特成為踢進歷史第一球的英雄,由分組冠軍阿根廷、南斯拉夫、烏拉圭及美國進入交叉準決賽。南美成為首屆的主角,東道主烏拉圭和阿根廷分別以6比1的相同比數擊敗南斯拉夫和美國,順利會師冠軍決賽。

▲首屆冠軍烏拉圭當時的235陣式戰將群。(圖/FIFA文宣提供)

當時的越位規則已經實行了5年,查普曼也開始在兵工廠摸索革命性的“WM陣型”,但在世界範圍內,傳統的2-3-5“倒金字塔”陣型仍然是主流,決賽雙強阿根廷和烏拉圭都採用這一陣型。與最早期的陣型相比,儘管在現在看來,“倒金字塔”顯得頭重腳輕,但與當時一味進攻的潮流卻是相符的。尤其是在強調個人發揮的南美,集體力量和戰術概念早年還未受到重視。

在阿根廷與美國之戰,執法者是比利時的蘭吉能斯,他那典型的君子裝扮,穿西裝打領帶還配上一條醒目的燈龍褲,當他吹美國犯規時,美國的訓練員怒氣上升,帶著醫藥箱衝進場內抗議,不小心打破麻醉藥瓶,他一時不察,還在場內大吵大鬧,結果自己反而被醺昏過去。

為了迎接世界盃在烏拉圭舉行,而日夜趕工興建的「百年紀念」大球場,在開賽期間仍在趕工,那年7月30日烏拉圭與阿根廷冠軍決戰,阿根廷人為壯聲勢也有近兩萬人高唱著「不戰勝則死亡」的歌曲,度船過來助陣,使球場大爆滿近九萬人觀戰歷史性第一次世界冠軍賽。

決戰前夕,雙方先為比賽用球起爭議,在互不讓步下,只好上半場先踢烏拉圭製的球,下半場再改用阿根廷製的球比賽。烏拉圭在下半場後來居上以4比2擊敗阿根廷,榮獲首屆冠軍,為烏拉圭射進最後一球的英雄卡斯特羅,還是名「獨臂客」,而阿根廷的射腳史塔比萊以射進8球,成為世界杯第一任的「入球王」。

▲首屆世界盃烏拉圭的獨臂將軍卡斯特羅。(圖/FIFA文宣提供)

卡斯特羅由於在小時候遭遇車禍失去一隻手臂,他得到了「獨臂將軍」的外號。在揭幕戰中,他的進球幫助烏拉圭1比0小勝秘魯,但此後就從陣容中消失,直到決賽才重新獲得先發,並在第89分鐘鎖定勝局。奪冠後,老射手卡斯特羅內心滿意足地告別國家隊。

烏拉圭舉辦首屆世界盃賽,為該國賺進25萬美元,在當時是相當大的利潤,也由於烏拉圭的奪標,加上之前連續兩屆奧運足球金牌加身,烏拉圭在上世紀20至30年代創造了世界足球的黃金時代,從而也開創了世界第一運動──足球的新紀元。

>>>接收更多精彩賽事,歡迎加入《ETtoday運動雲》粉絲團

分享給朋友:

熱門新聞

12強棒球賽A組在墨西哥舉行 外媒預測預賽分組隊伍

韓國啦啦隊女神李雅英加盟富邦 IG有73萬粉絲、獲選人氣王

前領隊浦韋青等6人遭起訴 樂天桃猿發出聲明

勇士格林又脫序爆炸 開賽不到4分鐘慘遭驅逐出場

快訊/傷害罪判拘役30天 新北國王宣布暫停戴維斯出賽

世界12強棒球賽分組確定 棒協透露中華隊對手日韓古多澳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