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出爐,何卓飛強調是史上修法幅度最大。(圖/記者杜奕君攝)
記者杜奕君/台北報導
有鑑於近來國內體育環境多次出現制度面問題,令許多國手運動員選擇用訴諸輿論力量進行權益保障維護,體育署擬定的「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19日以廷報教育部法規會議通過,署長何卓飛表示,「全面性修訂改革,也是有史以來修法幅度最大一次,最快在12月此草案將提送立法院審議。」
為健全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運作,體育署針對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進行史上最大幅度修訂,19日正式通過教育部法規會議審議通過後,署長何卓飛透露,「最快12月就將送交行政院提送立法院審議。」
此次國民體育法修正案重點包含3大方向,包括組織開放化、設立仲裁機制以及強化監管措施。
其中在組織開放化上,特別針對團體(如單項協會)的會員比例進行提升,希望不得低於全體會員代表人數70%。
設立仲裁機制方面,何卓飛特別指出,「目前修正案朝向日本模式發展,希望透過奧會、體總、律師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理事會,另外在選手代表方面,則希望透過國訓中心推薦,希望明定申訴及仲裁機制,設立體育紛爭仲裁專責機構。」
最後在強化監管措部分,過去國民體育法從未有過類似規章,此次特別明定若體育團體違法相關法令,得予以警告、撤銷甚至停止其業務,期限內未改善者或情節重大者,甚至得以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命令解散」,希望改善體育團體過往疏漏。
何卓飛強調,「此次修法幅度是有史以來最大,全面性明確修訂,對國內體育環境絕對是正面發展,特別是仲裁機制的設立,更要讓選手未來不再有申訴無門的情況產生。」
▲何卓飛希望此次修法能讓國內體育環境有更全面性正向發展。(圖/記者杜奕君攝)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