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資料照/記者洪偵源攝)
記者洪偵源/里約報導
舉重國手林子琦,由於藥檢反應異常,被中華代表團處以暫時性停賽,失去在里約奧運出賽的機會,卻有人質疑,在沒確定她用禁藥前,為何不能讓林子琦先比完奧運再處理,質疑代表團沒有站在自己人這一邊,其實雖是代表團主動停賽,但卻是依據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處理。
WADA(World Anti-Doping Agency,世界反禁藥組織)2015年的禁藥管制規範,有一條「暫時禁賽處分適用原則」,當中明文規定:不利的檢測結果出來後,強制施予暫時禁賽處份。
這條規章選拔代表隊的單位、賽事組委會、相關運動總會都有簽署同意遵守,因此在收到林子琦的藥檢結果異常時,只得強制處以暫時性停賽,不只代表團,賽會官方也有權利要求執行這一項動作。
目前對林子琦來說,9日收到通知後,無法出賽已成定局,現在她必須在聽證會上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並要求開B瓶檢測,並證實違反事項可能來自受汙染產品, 強制執行暫時停賽才會被取消。
當然,如果在收到停賽通知短時間內,有辦法出席聽證會,證實自己清白,或者B瓶檢驗結果與A瓶不符,即可撤銷處份繼續比賽,但已舉重的賽事特性,加上檢驗的時間、地點,完全不可能趕上。
且林子琦在2010年已經有違規用藥先例,此次若未能證明自己清白,可能會被加重處份,最多被處以4年禁賽。
▲(圖/資料照/記者洪偵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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