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翔/綜合報導
體育署為協助優秀足球員的兵役解套,能夠把握機會持續在職業發展,於今年上半年針對目前優秀運動員補充兵役辦法修訂,已和國防部、內政部相關單位開了8次協調會並達成共識,同時將於8月1日再度協調會,希望針對特定個案部分能夠加快通過,協助台灣足球員挑戰國外職業更無兵役後顧之憂。
▲陳柏良是中華隊中前場核心。(圖/中華足協提供)
台灣足球員目前已有陳柏良效力中超上海申花,另外陳浩瑋、溫智豪在中甲北京八喜,陳柏良已在中國最高等級的中超職業聯賽,但陳柏良在去年底簽約加盟時,也因兵役問題碰到很多狀況,導致無法簽到更長的合約,體育署得知後,也認為有些團體項目中華代表隊團體成績不好,卻有出色的個人球員,能在海外職業闖盪,於是協助修正現行補充兵役法規定。
體育署競技組長洪志昌表示,由於牽涉到兵役法,如果按照正常程序,目前已8次協調會內容,必須要報教育部法規會討論,接著再報到行政院,還要再送到立法院排期程,為了讓這個修訂法能夠更快協助在外發展優秀運動員,希望試著以個案方式處理。
▲陳柏良(左)去年底加盟中超上海申花,是台灣本土足球員最高旅外層級。(圖/陳柏良提供)
洪志昌強調,增列內容以籃排足棒四項團體運動,其中棒球符合補充役資格賽事很多,名次成績也較易取得,籃排足取得補充役資格必須世界前八名,或是亞洲前三名,對現在籃排足實在是太難,尤其是足球。
洪志昌認為,團隊達不到服補充役標準,但國家隊好球員如果在國外職業發展,同樣也可以有資格適用補充役,不要因兵役限制住最好的發展機會,增列以最近連續參加兩屆奧運資格賽、世界盃資格賽,或是亞洲最高層級比賽等為標準。
如果8月1日協調會能夠通過個案方式,陳柏良的兵役問題將可解決,只需服12天補充役資格,洪志昌強調,修改優秀運動員補充兵役辦法,不是只針對足球員,但目前陳柏良直接面對這個問題。
陳柏良目前是不符合補充役資格,必須服11個月的兵役,雖然會分到國訓隊,但中超職業爭取更好合約機會也將中斷,1年之後是否還有機會再到中超或其它外職業也難料;洪志昌表示,體育署審核運動員在國外職業層級水準當然也會從嚴,並且包括球員上場時間和表現等在內,而且最重要規範,就是服補充役後,同樣仍需5年政府列管,不得拒絕國家隊徵召。
▲溫智豪效力中甲北京八喜,後續發展評價很高。(圖/記者張克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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