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會長。(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劉峻誠/台北報導
中職針對新球隊加盟,12日召開常務理事會議,如新球隊欲加盟,可透過擴編選秀從舊球隊選擇球員,但2年下來至少必須支付原有球隊5千4百萬權利金。
中職規定,新加入球隊不得放棄擴編選秀資格,第1年有2輪,每輪從現有球隊30人保護名單外各選1人,第2年有1輪,每輪從4隊18人保護名單外各選1人,且第1年每選1人,就必須支付原球隊300萬權利金,第2年每選1人則必須支付750萬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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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規定,等於新球隊兩年下來可增加12人原職棒球員,而原球隊2年共可拿到1350萬元權利金,4隊合計可拿到5400萬元,而擴編選秀被選中球員如不想加入新球隊,則將強制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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