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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教練「揉胸摸腰」長期性騷女選手 體育署要求「即刻停權」

南部一名劉姓曲棍球隊教練今(10)日遭踢爆,長期借教學名義,對女性選手撫摸腰側、胸側,甚至揉捏胸部等性騷擾行為,還以「退隊」威脅該受害人不得向家長告狀,至少10人受害,對此教育部體育署已要求相關協會立即停權,並儘速完成調查及處置。

籃協會員大會「國家隊依表現懲處」言論 職籃工會聲明強硬反擊

第13屆中華籃協會員大會,被爆出有代表出現爭議性發言,內容提及球員參與國家隊要依照表現懲處,甚至指稱公會協助保險疑似要求退佣等言論,引發外界關注熱議。職籃工會對此也發出聲明反擊,直言對於這樣的言論無法認同,也呼籲籃協應該針對11月即將開打的亞洲盃資格賽第2階段,有關選手相關參賽權益之議題進行研議。

《國民體育法》、《運產條例》修正通過 體育署樂見對選手幫助多

在去年兩項法案通過影響運動員甚多,包括公務員身分的運動選手從事商業代言、營利事業捐贈重點運動產業,免稅額達到150%,對此教育部次長、體育署代理署長林騰蛟12日表示,「對這兩項法案通過很開心樂見,對選手的職涯幫助很大。」

「麟洋配」商業代言解套 《國民體育法》修正三讀過關

「麟洋配條款」正式三讀通過!立法院28日正式通過,《國民體育法》第22條條文修正案,使具有公務員身分的運動選手從事商業代言,排除公務員服務法限制讓選手照護再升級。這也代表著先前在東奧拿下羽球雙打金牌的李洋、王齊麟,未來公股事業員工身分接受代言將不再受阻,得以接受商業代言。

國民體育法初審通過 排協今年可能改選2次

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按正常程序有望在月底三讀通過,屆時82個特定體育團體將在半年內完成改選,其中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可能得在1年內面臨2度改選。

國民體育法修法 角力協會:經費運作越透明越好

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3日初審通過,最快可能5月底三讀通過,各單項協會可能面臨改選,對此角力協會理事長張聰榮表示,角力協會獲得的補助最少,並不受修法影響。

《國民體育法》過初審 棒協:改革意義是對,但須討論

《國民體育法》修法中初審通過,包括部分條文修正,將影響各單項協會運作,中華棒協祕書長林宗成表示,「改革的意義都是對的,但方式和目的希望不要影響我們參與國際奧會的運作。」

國民體育法修法 籃協:再研究細節

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各單項協會之後可能將面臨改選,籃球協會則表示,必須等三讀通過,正式公告上路後,才能有所因應。

國民體育法初審通過 民眾有望進入各協會參與運作

2016年台灣體壇爆出多起運動員對單項協會表達不平事件,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於5月3日初審通過,未來民眾有望進入各單項協會,參與協會事務運作。

胡金龍拜會3立委 工會協助國民體育法、體育團體法修法

為感謝朝野民意代表與行政機關於經典賽準備期間,為球員爭取權益與照顧,球員工會27日由胡金龍理事長率領工會辦公室同仁,赴立法院拜訪許毓仁、徐永明及黃國書委員,再赴體育署拜會新上任的林德福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