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承諾:為達成全球氣候新協定注入強心劑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出席聯合國氣候峰會並發表講話。(圖/新華社提供)

本報訊

中國本周作出的一項莊重承諾將為全球氣候新協定的如期達成注入「強心劑」。

在剛剛閉幕的聯合國氣候峰會上,中國向世界作出了莊重承諾:儘快提出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碳排放強度要顯著下降,非化石能源比重要顯著提高,森林蓄積量要顯著增加,努力爭取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儘早達到峰值。

分析人士表示,作為世界第一人口大國、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主要溫室氣體排放國家,「中國承諾」對於未來全球減排格局將產生重要影響,也將強力推動2015年巴黎會議如期達成全球氣候新協議。

近年來,中國節能減排成效顯著。與2005年相比,2013年中國碳排放強度下降28.5%,相當於少排放25億噸二氧化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達到9.8%,森林蓄積量已提前完成增加13億立方米任務,達到20億立方米。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在第八屆夏季達沃斯論壇致辭時透露,正在研究2030年前後中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這其中包括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排放強度比例下降、非化石能源比重上升等。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在氣候峰會期間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中國將爭取盡可能早地達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爭取在明年第一季度將論證結果和2020年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向世界公佈。

2013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華沙會議要求各國於2015年上半年通報自主決定的貢獻目標,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駛入快車道。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目前已成為溫室氣體排放第一大國,在國際談判中所承擔的責任和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

中國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副主任鄒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在多數國家對貢獻目標還猶豫不決之時,中國承諾爭取在明年第一季度公佈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顯示了中國對新氣候協議達成抱有很大期望,並在努力發揮積極、建設性作用。

他認為,中國即將公佈的這一行動目標應該會囊括碳排放強度、非化石能源比重和森林碳匯等具體指標,並很可能首度提出達到碳排放總量峰值的時間表。

2009年11月,中國首次公佈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這遠遠超出「巴厘路線圖”對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要求。

鄒驥認為,由於節能減排是個「先易後難」的系統性工程,將公佈的碳排放強度下降比例幅度可能會稍有縮小。至於具體數值是多少,他表示國家還在進一步研究論證,目的是提出一個可操作性強、完成性高、符合中國國情的有效目標。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博士陳貽健認為,行動目標依舊採用碳排放強度標準,而不是採用人均或總量控制標準,符合中國自身國情、發展階段和實際能力。此外,由於涉及國際談判,現在不宜過早透露底牌,需要掌握節奏,適時適度表達。

應對氣候變化,既是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應盡的國際義務,也是自身發展的迫切需要。依靠要素高投入支撐高增長的模式已經難以為繼,隨著要素效率的不斷提高,中國的碳排放軌跡將會走出一條倒U形曲線。

鄒驥說,作為後發國家,中國將吸取發達國家在碳排放上的經驗教訓,努力通過「發展路徑的創新」,讓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峰值來得儘量早一些、低一些。他預測,中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峰值將會在2030年前後到來。

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在出席聯合國氣候峰會時發表講話稱,中國將大力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從明年開始在現有基礎上把每年的資金支援翻一番,建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中國還將提供600萬美元資金,支援聯合國秘書長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

中國氣象局科技與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高雲指出,無論是中國對於行動目標的承諾,還是大力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都是非常積極的行動,這表明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中國願與各國加強溝通,凝聚共識,負起責任。中國的努力不僅有助於實現全球減排目標,對其他發展中國家以及發達國家也會起到示範作用。

鄒驥表示,中國的減排行動將對未來的全球減排格局產生重要影響,特別是對2015年巴黎會議如期達成全球氣候新協定助益頗大。

他指出,全球氣候新協定達成,還要看各方尤其是發達國家的所作所為。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過程中,應該體現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發達國家需要拿出誠意,提高減排力度同時,落實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和技術轉讓的承諾。(新聞來源:新華社港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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