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大巨蛋龍猿戰。(圖/記者胡冠辰攝)
記者胡冠辰/台北報導
味全龍昨在台北大巨蛋交手樂天桃猿,賽前歌手徐佳瑩、周湯豪登台演出,不過活動進行期間,有多名龍隊球員被拍到在場上拿出手機拍攝,相關畫面曝光後引起球迷討論,也讓中職球員進入球場後使用手機相關規定再度受到關注。
針對此事,中華職棒16日回覆表示,「有關味全龍球員賽前於場上使用手機拍攝賽前活動一事,聯盟依規章將處以一萬元罰款,並請球團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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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同時進一步說明,相關手機使用規定日前已在領隊會議上進行討論,並且「放寬使用區域範圍」;至於比賽開始後的管制仍較為嚴格,聯盟強調,「如賽事開打後仍於場上使用,則會加重處分。」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聯盟規章》第9章「聯盟競賽規程」第21條「行為規範」第13款規定,所有參賽人員進入球場至比賽結束前,禁止使用手機、電腦及其他相關可對外聯繫器材,違者處罰款1萬元,並得禁賽1至3場。
不過聯盟此次進一步說明,該項規定日前已於領隊會議討論,並放寬使用區域範圍;若賽事開打後仍於場上使用手機,則會加重處分。
對於聯盟做出裁處,味全龍球團回應,「尊重聯盟依一致性原則裁處,球團將加強內部宣導並遵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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