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兄弟洋投賽格威(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舒帆/綜合報導
中職1日召開領隊會議,正式拍板廢除俗稱「228洋將條款」的中職規章第17章第96條,未來改設1月15日為原球隊議約最終日,該日過後外籍選手即視為自由球員。這項制度自2018年設立以來,長期牽動各隊洋將布局,也多次因轉隊案例引發討論。
「228洋將條款」正式名稱為外籍球員優先議約權限制,原規定外籍球員若在同一年度未轉隊且合約期滿,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28日前擁有優先議約權;若轉投其他球隊,也須等到3月10日後才能參加新球團春訓或相關活動。條款設立初衷,是為避免球團之間在休季期間惡性挖角,保障原球團談約權益。
該條款源自2018年休季期間的洋將轉隊爭議,當時Lamigo桃猿賽格威、中信兄弟伍鐸、統一獅布魯斯等外籍球員陸續傳出轉隊或遭其他球團接觸情況,聯盟因此訂出2月28日優先議約期限,外界也常以「賽格威條款」稱呼這項規定。
近年各隊春訓多在1月展開,2月底才解除議約限制的時間點,逐漸與實務作業產生落差。不過在規章架構下,若原球團願意提前放行,外籍球員仍可順利轉隊。味全龍今年1月13日宣布簽下前樂天桃猿左投魔神樂,並改名為魔神龍,球團當時表示是在確認符合聯盟規章前提下完成網羅。
相較之下,今年季前台鋼雄鷹開訓時,總教練洪一中受訪提及有意網羅前富邦悍將洋投布坎南,但當時仍在原球團優先議約期間,且富邦尚未放行,悍將球團隨即發出聲明表達立場,也讓「228洋將條款」存廢問題再度受到關注。
中職6月1日領隊會議最終拍板,將原本2月28日的優先議約期限提前至1月15日,等於讓「228洋將條款」正式走入歷史。新制保留原球團一定談約空間,同時也讓未續約外籍球員能更早恢復自由身,避免錯過春訓與尋找新東家的黃金時間;對球團而言,也能在洋將補強、備戰節奏與戰力布局上,有更明確且符合實務需求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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