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雲豹、夢想家一役在比賽關鍵時裁判卻漏吹張宗憲防守犯規,負責裁判葉俊宏遭懲處禁止執法兩週。(圖/翻攝自YouTube/TPBL)
記者蔡厚瑄/綜合報導
TPBL桃園台啤永豐雲豹14日在主場迎戰福爾摩沙夢想家,雲豹最終以2分之差惜敗,然而第四節高錦瑋一次在外線出手時,疑似和防守他的夢想家球員張宗憲有手部接觸,但裁判卻沒有響哨,引發不小爭議,而聯盟檢視完整轉播畫面並由技術委員召集人、裁判長會同臨場技術委員,依據FIBA國際籃球規則進行專業技術審視與判讀後,防守球員防守犯規,場上裁判未予吹判,屬關鍵時刻之漏判,也針對該場主要責任區裁判葉俊宏,處以停止執法兩週懲處。
針對2026年2月14日例行賽G79場次,桃園台啤永豐雲豹就第四節剩餘17秒,高錦瑋三分球出手時,張宗憲防守動作是否構成犯規所提出之申訴,聯盟說明如下:
一、聯盟依規定調閱該場比賽完整轉播畫面並由技術委員召集人、裁判長會同臨場技術委員,依據FIBA國際籃球規則進行專業技術審視與判讀。
依據FIBA國際籃球規則第33條「圓柱體原則」及第33.6條「垂直原則」,防守球員得占據其合法防守位置之垂直空間,惟不得向前、向側或以身體任何部位侵入投籃球員於起跳及出手過程中所形成之合法圓柱體空間。特別於三分投籃情境中,投籃球員自起跳點至落地點所形成之合法空間均受規則保護。
二、經多視角影像審視,本次防守動作之技術要點如下:
(一)進攻球員起跳時,防守球員左手接觸投籃者右手。
(二)投籃球員出手瞬間,防守球員身體已進入投籃球員起跳所形成之圓柱體範圍。
(三)雙方產生身體接觸,且接觸發生於投籃動作延續期間,影響投籃動作完整性及身體平衡。
綜合上述技術分析與影像佐證,技術委員會認定該次防守動作已違反圓柱體原則,應判處防守球員防守犯規;場上裁判未予吹判,屬關鍵時刻之漏判。
三、依聯盟裁判管理辦法及分級考核制度,本案經裁判評議委員會決議,確認該場主要責任區裁判為16號葉俊宏裁判,處以停止賽事編排兩週(自2026年3月4日起至2026 年3月15日止),期間不得執行任何例行賽派任。該裁判須完成專項技術再訓練並通過評核後,始得恢復派任,相關懲處紀錄亦將納入本季年度考評及升降級依據。
聯盟重申,關鍵時刻之判決品質為賽事公信力的核心。除本案個別懲處外,亦將納入全體裁判專案教育教材,加強三分投籃圓柱體判讀標準與一致性要求,持續提升執法專業與判決品質,確保賽事公平性。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