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深色衣晚上外出購物!苗栗女跨越雙黃線遭撞飛 腦漿四溢慘死

▲▼苗栗市中華路1月31日晚間1名穿著深色衣服行人穿越馬路,遭車輛撞擊,送醫後傷重不治。(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穿著深色衣服行人穿越馬路,遭車輛撞擊,送醫後傷重不治。(圖/記者蔡文淵翻攝,下同)

記者劉人豪/苗栗報導

2023年苗栗市中華路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邱姓女駕駛開車載著小朋友行經中華路時,撞上一名穿越雙黃線過馬路的61歲萬姓女子,萬女被撞後爆頭腦漿四溢傷重不治,苗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該起事故發生於2023年1月31日晚間6點50分許,61歲的萬女在事故地點由東往西步行穿越中華路,遭到由41歲邱女由北往南行駛的自小客車撞擊,頭顱破裂、全身多處擦挫傷及骨折,經送醫後還是傷重不治。

▲▼苗栗市中華路1月31日晚間1名行人穿著深色衣服穿越馬路,遭車輛撞擊,送醫後傷重不治。(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市北苗里前里長劉俊毅當時表示,車禍就在他家門口發生,萬女可能是要去對面賣場買東西,當時燈光昏暗,可能沒有注意到兩方來車橫越馬路,剛好就被自小客車迎面撞上,傷勢嚴重腦漿四溢。

判決書出,邱女駕駛自用小客車,沿苗栗縣苗栗市中華路往義民街方向行駛,此時萬女亦疏未注意中華路與中華路96巷處設有人行天橋,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而步行穿越中華路至車道前方,因邱女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不慎撞擊萬女,致使萬女彈飛倒地,並受有顱骨開放性骨折、右側小腿開放性骨折之傷害,經醫護人員獲報到場緊急送醫救治後,仍因頭部外傷合併顱内出血、腦挫傷,最終導致中樞神經性休克,於2023年1月31日21時31分許傷重不治死亡。

法院認為,邱女駕駛汽車上路,本應遵守相關交通法規,以維護交通安全,並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及財產法益,竟疏未注意其應負之注意義務,致使本案交通事故發生,並造成萬女死亡,萬女家屬因此承受無法彌補之創痛,兼衡萬女就本案交通事故發生亦有過失責任,且邱女於審理期間已與萬女家屬達成調解並給付全數賠償金,苗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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