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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噪音管制時間加嚴新增1小時 晚10至早8禁敲鑼打鼓擴音

▲南投縣新規定晚間10時至隔早8時間,民俗活動禁止敲鑼打鼓或使用擴音設備,圖為草屯敦和宮、台中玉闕朝仁宮遶境祈福情形。(圖/資料照片,南投縣政府提供)

▲南投縣新規定晚間10時至隔早8時間,民俗活動禁止敲鑼打鼓或使用擴音設備,圖為草屯敦和宮、台中玉闕朝仁宮遶境祈福情形。(圖/資料照片,南投縣政府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為維護民眾生活安寧,南投縣政府宣布未來從夜間10起至翌日上午8時止,不得使用擴音設施或敲鑼、打鼓及吹號,從事神壇、廟會、婚喪、殯葬及祭典等民俗活動。

縣政府環保局於今天縣務會議提出噪音管制修正案,將原本規定從夜間10起至翌日上午7時的噪音管制時間加嚴,並獲得通過;南投縣長許淑華表示,現代人注重生活品質,因民眾提出建議,經縣府檢討後,相關噪音管制要求將進行調整。

縣府指出,針對神壇、廟會、婚喪、殯葬及祭典等民俗活動,未來噪音管制間從晚上夜間10起至翌日上午8時止,但是節慶煙火、迎神繞境等特殊民俗活動噪音管制時間,如事先核定者,也將一併公告;此外,對於非營業用的卡拉OK噪音,原規定管制時間從中午12時到下午2時,及晚上10時至翌日6時,因實務上管制困難,將回歸《噪音法》第9條規定,所發出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依現場稽查量測噪音值進行管制。

縣府表示依照規定,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違反噪音管制者可處3000元至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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