濁水溪畔撿到寶…越洗越白竟是「水晶之王」!友出價破萬求割愛

▲幸運遊客於南投縣濁水溪畔拾得「水晶之王」白水晶。(圖/民眾提供,下同)

▲幸運遊客於南投縣濁水溪畔拾得「水晶之王」白水晶。(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喜好賞玩石頭的李姓男子,30日赴南投縣境內的濁水溪畔「尋寶」,竟無意間在帶回家的石頭中發現一顆小碗般大小、有「水晶之王」美稱的白水晶,讓他直呼幸運:「真的撿到寶了!」

發源自南投縣的濁水溪源遠流長、天然資源豐富,網路社群上平時就有許多石頭玩家分享從濁水溪沿線搜得的奇石;李姓男子趁勞動節五一連假期間,於昨天與好友相約前往,先造訪著名的信義鄉雙龍瀑布「七彩吊橋」等景點,隨即沿著河道一路往下游前進,邊走邊蒐集各種石頭。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幸運遊客於南投縣濁水溪畔拾得「水晶之王」白水晶。(圖/民眾提供)

未料李男帶著戰利品返家、慢慢檢視並清洗後,發現有一顆體積像小碗或馬克杯般大小的石頭竟越洗越顯潔白,最後還呈現出透明質地,他也將該石送交專業鑑定,確認石頭成分中含有號稱「水晶之王」的白水晶,置於彩燈石座上,炫爛奪目的光芒不斷從晶瑩剔透的結構中散發,令人目不暇給,更有好友表示願以上萬元價格請李男割愛,但因捨不得而婉謝、打算好好珍藏。

▲幸運遊客於南投縣濁水溪畔拾得「水晶之王」白水晶。(圖/民眾提供)

不過李男對在溪流邊拾得寶石一則以喜、一則以憂,擔心有觸犯《水利法》之虞,於是主動向主管機關第四河川局通報、申請;所幸四河局解釋,若是徒手於河川區域內的溪流邊撿拾地表面之土石(但河防建造物所使用之材料或堆壘於其上供防汛、搶險用之土石料除外)供觀賞,且不以機具載運、也未超過徒手1次可搬運的總量,即未侵害《水利法》所欲保護之河川防護法益,非屬《水利法》第78條之1第3款及第7款之採取土石及其他與河川管理有關之使用行為,因此並無依法裁罰的問題。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