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糞博士」生氣了!認遭騎士比中指+拍車窗 連控3罪無一成立

▲▼   朱政騏  。(圖/翻攝自Facebook/朱政騏)

▲「牛糞博士」朱政騏指控遭騎士比不雅手勢辱罵。(圖/翻攝自Facebook/朱政騏)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登記參選民進黨全國黨代表「牛糞博士」朱政騏指控,去年晚間他駕駛小客車行經大同區民生西路時,從後方對李姓騎士閃大燈,對方心生不滿竟突緊急煞車,並下車走向他駕駛座旁敲打車窗玻璃,且比不雅手勢辱罵,隨即騎車離去,導致他心生畏懼,因此對李提告強制等罪。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朱指出,去年8月5日晚間8時許左右,李姓騎士騎乘機車沿北市大同區民生西路外側車道直行,他則駕駛小客車沿同路段同車道直行在騎士後方,但對方疑不滿他從後方閃大燈,竟基於妨害自由、恐嚇危害安全及壅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犯意,突然緊急煞車,並下車走向他車輛駕駛座旁敲打車窗玻璃,接著比不雅手勢辱罵後騎車離去,朱認騎士以此強制方式妨害他自由駕車離去權利,更導致他心生畏懼,且致該道路往來危險,因此提告。

騎士否認有何強制、恐嚇及公共危險等犯行,並辯稱,他行經民生西路時,朱政騏行駛在他後方,不僅加速且對他閃大燈,因此才上前詢問「為何要閃大燈及加速?」但因為朱沒有回應,他就騎車離開,並強調,他沒有拍打或碰觸朱的車窗,更沒有印象有比不雅手勢。

經查,發現雙方都行駛於民生西路外側車道,李姓騎士騎在朱車輛右前方,李前方因有白色小客車忽然暫停在路邊,騎士立刻靠左行駛以此閃避,朱因此閃大燈示警,騎士則減速並煞車,暫停在朱車輛前方;進一步勘驗行車紀錄影像發現,騎士確實是因遭朱閃大燈才停車詢問原因,加上拍攝問題,只拍到騎士確實在離去前有朝朱的車輛方向比了一下,但無法確認手勢為何,難單憑朱指訴,就對李姓騎士不利認定。

檢方認,事發時騎士有減速並煞車,並暫停在朱政騏車輛前方,且當時朱左側仍有內側車道可供行駛,也有其他車輛從該車道通過,因此李姓騎士並無壅塞陸路致生往來危險主觀犯意,而騎士停車到離去最多17秒,時間上僅屬短暫,不具延續性,因此認行為與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要件不符,經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認騎士有被指控的犯行,應認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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