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產條例抵稅誘因150%過關 蔡易餘特別感謝這位老同事

▲▼立法院院會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草案三讀。(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7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明定營利事業捐贈運動業和賽事,可在新台幣1000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對此,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他要特別感謝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這位老同事。

立法院會7日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營利事業透過教育部設立的專戶,捐贈教育部專案核准的重點運動業,申報所得稅時,得按全數捐贈金額的150%,減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

蔡易餘表示,今天很開心《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可以在大家幫忙之下順利完成三讀,雖然抵稅無法達到250%,但是150%的誘因也可以讓企業願意投資更多促進國內棒球、排球、籃球以及壘球等多項重點運動項目。

蔡易餘也提及,他要特別感謝過去的老同事高志鵬,他一直是台啤籃球隊的領隊,同時也經歷了從籃球職業化到沒有職業化,在那段期間也努力想讓SBL再度職業化。

▲▼立法院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特別感謝前同事高志鵬。(圖/取自蔡易餘臉書)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圖/取自蔡易餘臉書)

蔡易餘說,高志鵬在擔任第9屆立委時,就研擬《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立法過程,但後來因為冤案,使得立委身分無法繼續,也將台啤籃球隊領隊身分交代給自己。

蔡易餘說明,時任立委的高志鵬與政務委員張景森擬好法案,也就是今天通過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的前身,並且在2019年4月10號委由他領銜提案。


蔡易餘表示,雖然在第9屆提案無法順利通過,但是第10屆在立法院副院長兼中華職棒會長蔡其昌的大力促成之下,朝野順利完成協商,財政部也願意用150%的抵稅額度入運動產業。

蔡易餘也說,去年有P. LEAGUE+聯盟成立,今年又有T1聯盟的成立,期待未來台灣的運動產業繼續蓬勃發展 。

蔡其昌日前受訪時也透露,本次修法將提高企業投入職棒經營的意願,「中華電信目前在等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會進行正式最後評估」,並且率領P. LEAGUE執行長陳建州、T1聯盟會長錢薇娟等體育界知名人士拜訪立院黨團,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蔡其昌與民進黨立委合照慶賀。(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院會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民進黨立委合照慶賀 蔡其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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