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產條例》三讀修正納150%抵稅額 朝野立委:開民間捐贈活水

▲▼立法院院會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民進黨立委合照慶賀。(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立委合照慶賀《運產條例》修正案三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營利事業捐贈運動業和賽事,可在新台幣1000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在三讀會後發言表示,幾年前有3個中職隊伍因經營困難轉賣,盼藉由修法增加企業投資運動產業的意願;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說,此次修法是「先求有、再求好」,直言儘管朝野黨團隊修法無歧義,卻因行政部門保守態度,讓該法時至今日才三讀修正。

張廖萬堅表示,這是對培育台灣運動人才重要的里程碑,今年中職有第五隊加入,現在還有第六隊消息傳出,且包括排球、足球、羽球、射箭都舉辦企業聯賽,國內全年運動賽事不間斷,東京奧運也創佳績,不過在幾年前,職棒球隊兄弟象、Lamigo桃猿隊都因為經營困難而轉賣,之前的義大犀牛也被轉賣,讓人非常憂心職業運動發展。

張廖萬堅說,陸續有企業願意投入運動產業,讓人非常感動,同時,政府也應該拿出態度,國內現在有4萬名小朋友就讀體育班,這次三讀修正《運產條例》,不僅是體育選手重要的一哩路,更是發展運動產業關鍵的一步,透過捐贈可抵稅150%,增加企業投資運動產業的意願。

林奕華表示,朝野各黨團對《運產條例》修法都沒有歧異,盼可讓運動產業往好的方向發展而共同努力,但最大的阻力反而來自行政機關的保守,使該法案時至今日才三讀,這端賴今年選手們在東京奧運拿下好表現,成為重啟討論、《運產條例》三讀的契機。

林奕華說,這次東京奧運有好表現來自「黃金計畫」的支持,不過該計劃只照顧到一半的選手,不包括尚在努力的體育幼苗和新秀,因此《運產條例》修正案就是要打開民間捐贈運動產業的活水,讓企業捐贈更彈性、更有動機獎助體育賽事,同時讓選手有發揮的舞台,並指由於行政部門的堅持,只能「先求有、再求好」,期盼透過此次修法,讓未來不同賽事都有台灣之光,讓運動人才可以有更好的環境。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則特別談及,前立委高志鵬曾擔任SBL台啤籃球隊領隊,經歷了籃球從職業化到沒有職業化,從第九屆就研擬《運產條例》修法,很高興在第十屆立委任內,朝野達成共識,財政部也願意用150%抵稅額度,鼓勵企業投入運動產業,盼未來所有運動都可以像T1男子職業籃球聯盟一樣職業化。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