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甘霖賽後抓狂踹裁判室窗戶 11日禁賽一場罰2萬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5月10日斗六球場中信兄弟對統一7-ELEVEn例行賽,統一7-ELEVEn黃甘霖總教練於比賽結束後,以腳踢裁判室窗戶並大聲咆哮抗議一事,聯盟認定為不當行為,已違反聯盟規章規定。

聯盟依規章之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第15條—「球團隊職員對聯盟裁判有言語或行為侮辱者」,處統一7-ELEVEn黃甘霖總教練罰款2萬元、禁賽1場。有關禁賽部分將於今日(5/11)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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