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初審通過 民眾有望進入各協會參與運作

▲體育署署長林德福。(圖/記者魏立信攝)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2016年台灣體壇爆出多起運動員對單項協會表達不平事件,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於5月3日初審通過,未來民眾有望進入各單項協會,參與協會事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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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台灣體壇相當不平靜,接連爆出謝淑薇奧運退賽、戴資穎球鞋爭議、黃培閎退出中華隊、林怡君退出國家隊,近期則有戴資穎球衣事件,有不少言論、輿論對各單項協會不滿的聲音出現。

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初審通過後,個人、團體都可望有機會參與各項協會運作。根據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的內容顯示,特定體育團體會員組成,應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

體育署署長林德福表示,改革從今天開始行動,這次初審通過,民眾進入到各單項協會的態度完全開放,只是每個人進到協會工作可能不盡相同。

此外林德福更表示,立委初審通過的內容,必須在6個月內將44個關係重大的子法修訂完畢,還有讓82個特定體育團體修改章程,並重新改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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