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自由球員補償方式有修正 大學畢業滿8年後可獲FA

▲林智勝加盟中信兄弟。(圖/資料照)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針對自由球員制度,中華職棒在6月29日召開領隊會議進行規章修改,其中在補償方式選擇權決議,原球團將先看過新球團提出的25人保護名單球員之後,再來決定是選球員或轉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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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聯盟修改的自由球員制度如下:維持年資滿9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規定。增訂大學就讀滿4年以上者,當年資滿8年後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並於2017年季後開始適用(含現役球員)。

補償方式由原球團經審視新球團所提出25人保護名單外之選手名單後決定。轉隊費並未有修正。

對於行使旅外球員之選手,外國球團不受轉隊費規定限制,由原球團與外國球團直接接觸。對於行使自由球員之選手,外國球團必須支付之轉隊費與規定相同,並僅限以轉隊費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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