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中職自由球員權利 球員最晚要在11月14日提出 

▲中信兄弟彭政閔。(圖/中信兄弟提供)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今天(3日)公布符合自由球員資格的名單,這些球員要在11月14日最後一天簽書面向球團表達行使自由球員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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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職聯盟規章規定,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之選手為行使該年度之自由球員權利時,須於公告日起7日內以書面向球團表達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意願,

也就是從今天起算7個工作天,扣除假日之後,球員須在11月14日(因11日放假)向球團書面提出行使自由球員。

聯盟規章再規定,該選手所屬球團應於接獲選手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限於次日下午4時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聯盟,該申請正本應於3日內送達聯盟。

所以球員最後在11月14日向球團提出行使自由球員申請,聯盟最晚在11月15日下午4時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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