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田徑服裝算不檢點? 蘇丹選手被罰款

▲因伊斯蘭律法,田徑服裝在蘇丹被視為不檢點穿著,圖為蘇丹田徑選手,非當事人。(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洪偵源/綜合報導

蘇丹因為起訴10名女子穿著不檢,將處以鞭刑而引起國際關注,現又發生5名田徑選手因同樣理由遭到罰款,所幸不必受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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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蘇丹有12名女學生,參加完福音派浸信會教會儀式後,被警察攔下,當中10位被依「穿著不檢」起訴,若罪刑確定,將被處以鞭刑,但所謂穿著不檢,僅是穿裙子或長褲。

在這敏感時刻,11月28日又發生田徑選手因穿著不檢被罰款,據報導這些選手是軍警人員,為全國田徑隊選手,當時他們7男3女在白尼羅河海灘附近訓練,被警方攔下。

這些人被帶走後,當中5名出示軍人證明後獲釋,但仍被依違反蘇丹第152條穿著不檢罪,處以50蘇丹鎊、約82美元的罰款,蘇丹人口多為穆斯林,當地遵循伊斯蘭律法,對穿著尤其是女性有嚴格規定。

蘇丹田徑協會秘書伊伯拉罕(Siddig Ahmed Ibrahim)向法庭解釋,田徑選手當時訓練所穿的,是IAAF(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thletics Federations ,國際田總)認可的正式比賽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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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刑法第152條的穿著不檢罪名,在1991年通過,且授與警察極大權限,可逮捕任何有穿著不檢嫌疑人士,若罪名成立,處以罰款或鞭刑,被判刑的女學生目前案件仍在上訴中。

▲蘇丹信奉伊斯蘭教,曾發生改信基督教被判刑的事件。(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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