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舒帆/台北報導
味全龍17日迎戰富邦悍將,3局上發生李宗賢跑壘爭議,總教練葉君璋抗議妨礙守備,不過裁判經重播輔助判決後,維持原判,讓葉總滿臉問號。他在比賽決定延賽後受訪表示,「搞得我好煩。」他也強調,裁判判的判決都接受,但他們要能說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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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龍先發投手伍鐸3局上兩出局後,面對李宗賢擊出投手前滾地球,因右腳被砸中後跌坐在地上傳球,一壘手郭嚴文沒有接到球,讓李宗賢一口氣跑上二壘。這時味全龍總教練葉君璋提出挑戰,審視李宗賢是否跑在線內,雖然畫面明顯兩隻腳都跑在線內,不過最終仍判內野安打加上守備傳球失誤上二壘。隨後劉俊豪敲出安打,悍將追平為1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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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進小房間看重播後做出判決,葉總受訪時透露,「他說沒有影響到守備,搞得我好煩!我怎麼知道,他就這樣講。裁判判的我們都接受,只是說,他們要說服的不是我們,而是他們自己。每次在判的時候,都有不同解釋方式。」
曾聽過球員跑在線上被判妨礙守備,理由是跑在線上守備員嚇到才暴傳。葉總說,「這是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話,今天我跟他們說,兩隻腳都跑在線內,他解釋說,是守備自己暴傳,跟跑壘無關。他們自己能說服自己就好了,自己說得通,我們也是尊重判決,我也不知道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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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有傳球砸到跑者被判妨礙守備的例子,葉總說,「最早之前有過選手跑在線內,傳球有打到跑者就妨礙守備,這是我很久之前的印象,通常都是這樣,我們有改規則,改了之後就不知道規則是什麼,他們自己應該確定好,說得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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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總教練會議決議修訂規則補述3.06(C) 擊球員揮擊後,整支球棒拋入界內區觸及正欲採取守備行為(包括對傳球採取接球行為)之野手時,無論其 行為是否故意,皆視為妨礙守備。「觸及」係指徒增野手守備困難時,即可成立妨礙守備條件,無關是否碰觸野手身體或擊出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