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黃郁婷冬奧不當行為 體育署停止補助2年培訓參賽經費

記者謝孟儒/台北報導 

台灣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在北京冬奧穿中國隊服、PO文等不當行為引發爭議,行政院日前下令要求教育部調查,體育署今天(3日)宣布,即日起(2日)停止補助選手2年的專案培訓和參賽經費。

▲ 競速滑冰好黃郁婷出賽冬奧1000公尺 。(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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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黃郁婷在冬奧的爭議,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日前下令應該調查處分,總統府也表達支持,體育署表示,前一天邀請中華奧會、滑冰協會、法律專家等召開專案會議,並安排人在國外的黃郁婷視訊陳述意見後,考量黃郁婷在北京冬奧期間,一再發生爭議言行,傷害代表隊形象,有違國家代表隊身份,昨天會後決定,從即日起(2日)停止補助選手2年的專案培訓和參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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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技運動組組長藍坤田表示,「昨天晚間進行3個多小時會議,委員也有給黃郁婷陳述意見時間,黃郁婷表達抱歉,自己的言行沒有思考清楚。但對於黃郁婷在冬奧行為,經過代表團一再提醒後,還是不斷的發生,他已經是33歲的大人,也經過數度溝通過,很遺憾還是發生這些事,最後才做出這樣的決定,並不是只是單一PO影片事件,而是後續一連串的不適當行為。」

至於過往補助經費則不會追回,包括去年和戴瑋麟選手共用的190萬,該處罰是往後生效,藍坤田表示,「包括罰款等等的處罰,委員們都有經過討論,主要是針對他和為國爭取榮譽的形象相違背,未符合政府補助經費培訓選手之目的和效益,因此給予處罰,至於未來是否影響國手資格,則是要依照奧會憲章、參賽處理辦法後,由協會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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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坤田表示,「也會儘速研修《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希望可以在6月世大運之前能夠有更明確規劃,至於言行的細節,則是要個案專案討論。」未來黃郁婷的出國比賽培訓等等經費將必須自籌,包括他接下來要參加的2站世界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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