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工會簽署團體協約 非工會球員照樣適用

▲▼中華職棒與球員工會團體協約簽約儀式-蔡其昌,陳傑憲。(圖/記者黃克翔攝)

▲蔡其昌與陳傑憲簽署團體協約。(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立勳/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今天與球員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球員工會理事長陳傑憲表示,「今天是具有時代意義的場合。」

由於亞冠賽出賽爭議,球員工會自2017年啟動「定義中職選手之出賽責任義務」的團體協商議題,過程先定義選手和球團簽訂的制式契約中,球賽所涵蓋的出賽義務範疇有中職熱身賽、例行賽、季後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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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亞冠賽、經典賽、12強、奧運、台日交流賽、過往的亞洲職棒大賽或球團跨國交流等賽事,在這份協約做出明確定義、約定合作條件,原定3月5、6日赴日本東京進行的台日交流賽,就是協商完成後正式適用的首例特殊國際賽,中職聯盟與工會完全依契約內容運作,僅因應疫情另外討論防疫措施。

球員工會理事長陳傑憲表示,「今天是具有時代意義的場合,有前面學長的投入,選手才會有現在的環境,中職會長蔡其昌願意聽進心聲,工會願持續與聯盟一起努力積極精進制度,將主動針對長久存在於規章內的契約談判流程、球員流動相關制度、肖像權、各種身分之制式契約以及仲裁制度等議題接續協商,共同打造勞資公平,並且讓下一代孩子願意安心投入職棒,讓優秀球員投入職棒,讓職棒比賽更精彩。」

一路從協商過程到今天正式簽約,前球員工會理事長周思齊表示,「多年來協商比較困難的是球員與聯盟在時間上比較難搭配時間,畢竟球員要訓練,聯盟也有其他業務要忙,時間是比較大的問題,我們也在思考如何用其他方式協商更有效率。」

目前中職工會球員入會率大約是85%,即便是沒有入會的球員,一旦被選入參加上述國際賽,仍然適用這份團體協約,周思齊表示,「目前我正在攻讀史學碩士學位,美國從1968年就簽署協約,我們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討論出職棒選手權利義務,進一步釐清契約權利與義務關係,要謝謝歷任理監事的努力,謝謝聯盟與球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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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其昌與陳傑憲簽署團體協約。(圖/記者黃克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