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悠遊卡遭爆違法兼職 經紀人回應:屬於肖像授權並非代言

▲▼東奧羽球,麟洋配摘金,李洋/王齊麟。(圖/路透)

▲東奧羽球,麟洋配摘金。(圖/路透)

記者謝孟儒/台北報導 

我國最強男雙王齊麟和李洋為取得台灣史上首面羽球奧運金牌,歡呼聲尚未平歇,週刊爆料兩人悠遊卡恐有觸法,對此經紀人吳宜倫稍早回應,兩人關於口罩和悠遊卡是屬於肖像授權,並不是代言,因此也沒有違反公務員兼職代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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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洋配奪金爆紅之後,不但私事被挖出來,連代言等問題都被翻出,今天又有週刊爆料,土銀高層竟是「看報紙」才知道「麟洋配」代言悠遊卡,由於兩人是公務員身份,如果有代言恐有違法,李洋日前也提到,關於這方面的解套,還要等到銓敘部的解釋回應。目前似乎朝向以「企業對企業策略聯盟」的方式,不過還沒有定論。

但對於兩人是公務員身份卻違反代言、兼差一事,吳宜倫回應,包括悠遊卡、口罩、金門酒廠都是以肖像授權的方式,並不是代言,銓敘部指肖像授權屬於個人財產,因此沒有違法兼差、代言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