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郭勝安賣菸草罰1百萬 味全龍回應規章禁止行為

▲▼中職熱身賽,郭勝安。(圖/記者李毓康攝)

▲郭勝安。(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歐建智/綜合報導

針對味全龍教練郭勝安開設公司進口嚼菸,被法院判罰100萬元,味全龍球團表示,郭教練已循法律途徑處理中。嚼食菸草及檳榔原先就是聯盟規章禁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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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勝安在2018年效力富邦悍將時期,開設「哈草族」公司,半年進口170公斤嚼菸,被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依違反《菸害防制法》開罰100萬元,郭勝安上訴被駁回,確定罰100萬元。

對於此事件,味全龍聲明:「本事件為郭教練任職富邦球團期間所發生,目前郭教練已循法律途徑處理中。另外,嚼食菸草及檳榔原先就是聯盟規章禁止行為,球團亦早已納入管理規章。」

依聯盟規章規定,球員進入球場後,不論何時何地,禁止有吸菸、嚼食菸草及檳榔等行為,違者處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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